证券代码:301040 证券简称: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:2023-033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债券代码:123155 债券简称:中陆转债
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
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、“公司”)2022
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
通过,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
金红利 0.4 元(含税),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,000,000 元,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
年度。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,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。
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前,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
发生变动的,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,按照分配比例不
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。
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
上的《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14)。
故自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,至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
间,公司总股本可能存在变化(截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 2023 年 06 月 15 日,
公司总股本为 100,000,202 股)。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(即
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,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.40 元(含税)不变,相
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。
过两个月。
二、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
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(公司
现有总股本 100,000,202 股)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.400000
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;扣税后,QFII、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
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.360000 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
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待个人
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
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
分按 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。
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股 1
个月(含 1 个月)以内,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080000 元;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(含
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3 年 6 月 27 日,除权除息日为:2023 年 6 月
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 2023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国
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登记
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
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 年 6 月 15 日至股权登记日:2023 年
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。
六、调整相关参数
公司部分股东在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》中承诺,在
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,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
(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,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)。根据上述承诺,公
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,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。
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,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“中陆转债”转股价格将由 31.80 元
/股调整为 31.76 元/股,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
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披露的《关于因 2022 年度权
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34)。
七、咨询机构
咨询地址: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 158 号公司证券部
咨询联系人:钟宇
咨询电话:0512-56918180
传真电话:0512-58511337
八、备查文件
特此公告。
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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