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公布第一批中医药(蒙医药)
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的通知
各盟市卫生健康委: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基层中医药(蒙医药)适宜技术推广站的实施方案(2022-2025年)》[内卫中(蒙)管理字)〔2022〕334号]和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中医药(蒙医药)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》[内卫办中(蒙)管理字〔2023〕101号]要求,经各盟市组织专家实地评估验收,确定95个自治区中医药(蒙医药)适宜技术推广中心,现对“中医药(蒙医药)适宜技术推广中心”验收合格名单予以公布。
各中心要认真落实各项推广培训工作,年底前自治区卫健委将对中心的建设和推广进行考核和质控,对于质控不合格的予以调整。
附件:
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中医药(蒙医药)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名单
2023年7月5日
来源:自治区卫生健康委
编辑:王婧
校对:葛希合
审核:陈焕坤
监制:陈东升
终审:张海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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